2020 年社保兜底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年度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结合我市民政工作职能,扎实推进社保兜底脱贫攻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 xx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 xx 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民政部门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等社保兜底制度,不断提高民政脱贫攻坚工作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政策机制衔接,将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贫困人口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优化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确保稳定实现低保和扶贫“两线合一”。实行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统筹。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建立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等边缘人群的救助力度。(牵头科室:社会救助办公室) (二)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启动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全市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 50%。推进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敬老院)和村级养老服务站相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 40%。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农村老年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三项工作,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老短板。(牵头科室:养老服务科) (三)不断提高特困供养水平。全面建立失能失智农村五保对象护理补贴制度,护理补贴不低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 10%。实现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 45%的目标。督促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消防、食品等安全设施改造,进一步提升管养能力。继续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牵头科室:社会救助办公室、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四)做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利用民政工作职能,引导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参与扶贫,助力脱贫攻坚,推动社会组织资源供给和扶贫需求有效对接。(牵头科室:社会组织管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五)做好社保兜底保障资金统筹发放工作。积极争取市财政加大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资金的投入。对各类社保兜底资金要根据时间节点,及时足额做好社会化打卡发放工作,充分实现民政兜底保障功能。(牵头科室:社会救助办公室) (六)认真开展“春季会战、夏季攻坚、秋季提升、冬季决胜”脱贫攻坚四大攻势行动。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结合社保兜底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开展好四大行动,巩固现有社保兜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完成年度民政脱贫攻坚任务。(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七)开展县域结对对口单位帮扶工作。4 月底,局党组成员到县域结对对口帮扶单位潜山市民政局开展一次结对帮扶工作调研,学习支持潜山市民政局扶贫工作,支持扶贫资金 1 万元,用于该局帮扶村贫困户困难救助。(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逢会必学,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学习理论和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扶贫工作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和指挥长,各党组成员齐抓共管,各科室负责人要坚持把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结合科室扶贫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扶贫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社保兜底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专题研究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及时部署和推动下一步工作。
(三)注重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结合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活动,大力整治社保兜底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认真查找政策落实、工作指导、作风建设、感情淡漠等方面的问题,并坚持立行立改,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通过不断的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把社保兜底脱贫攻坚工作推向健康发展方向。